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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一)基本材料
1、有效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复印件;
2、有效的台湾地区入出境证件及其复印件;
3、需要办理暂住加注的,还应提交厦门市卫生防疫站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验证证明书;
4、已入境的人员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登记证明,或宾馆、旅社办理的住宿登记证明;
5、填写完整的《华侨、港、澳、台人士签注办证申请表》并贴二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二)其它相关材料
1、第(一)项人员应提交与单位签订的贸易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以及该单位营业执照和公函。参加各类交易会的人员,应提交组委会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2、第(二)项人员应提交五次从厦门口岸入境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3、第(三)项人员应提交已签定的投资合约、协议或合同及其复印件。
4、第(四)应提交厦外轮代理公司的函件和船员手册。
5、第(五)项人员应提交市经贸、科技、文体等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函件。 |